假藥害人須以雷霆手段打壓及截斷來源 嚴懲不法份子 文:謝悅漢

香港的新冠病毒感染個案自高峯萬餘宗,近期降至數千宗,而兩地通關加大加快有望成真,可能會促使新冠口服藥成為搶手貨。不過,有傳媒揭露印度新冠仿製藥懷疑造假,有關藥品未經註冊在香港黑市熱賣並輸入內地,形成跨境產業鏈,將會禍害病人和消費者,如果內地同胞大量來港旅遊,順便購了這些假藥返回內地,不僅香港聲譽受損,亦連累內地同胞受害。

有業內人士反映,山寨版新冠藥通常由分布在印度、越南、老撾、不丹等東南亞國家的小型藥廠代工,同時使用已在中國內地市場註冊的先發優勢,憑藉有知名度的印度仿製藥包裝以假亂真,銷往中國內地賺錢。根據香港法例,目前只有兩款新冠口服藥在港註冊,而且必須獲醫生處方及藥劑師監督下出售,藥房在客人無「醫生紙」情況下出售已屬違法,若出售未經註冊藥物也屬非法。

香港一直存有少許埋沒良心不擇手段的「黑藥店」,若政府因人手不足監管不嚴,會造成禍害甚大,後果不堪設想。因此,建議政府加大宣傳力度,和印發單張說明購藥渠道,令市民和內地人士來港購藥時,提供他們不會誤購假藥。香港藥店很多,雖然都掛「藥」字,但很少人注意到這些店名稱的差別。香港賣藥的店舖主要有藥房,藥行,藥坊,藥業,藥店這五種。

香港法例規定,只有註冊藥劑師駐店的「獲授權毒藥銷售商」(俗稱藥房)才可配發處方藥物(例如降血壓葯、抗生素、類固醇和精神科藥物等)。所有藥房最少需聘有一位註冊藥劑師提供專業服務,在藥房明顯位置亦需展示駐店藥劑師的牌照及工作時間。香港衛生署藥物辦公室的網頁上載了「獲授權毒藥銷售商」的名單供消費者查閱。所有藥房均掛有白底紅十字的「Rx」標誌,以茲識別。上述有關購藥和藥物資訊,亦應在旅遊界廣為宣傳和推介。

政府曾有一段時間高調宣傳打「黑藥店」成效,並將一些黑店名單列出,這絕對是件好事; 但奸商見利忘義,只要有暴利可圖,他們便會不擇手段誤導消費者購入假藥,甚至在價格和斤両上蒙騙消費者。由於藥物涉及人體健康和安全,政府必須必須以雷霆手段打壓及截斷來源地,和嚴刑峻法處罰不法份子,方有阻嚇作用。

文:謝悅漢

資深媒體人,經常有作品登在《亞洲週刋》及內地《今日頭條》網站,著作包括《水泥森林中吶喊》(天地圖書)及《香港仍有善心人》(大公報)

*作者文章觀點,不代表堅料網立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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